太原科技大学优秀毕业我院评选办法(校字〔2012〕54号)
作者:金沙集团1862cc 时间:2023-03-22 点击数:
为了鼓励我院在校期间勤奋学习、刻苦钻研,做到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学校决定在应届毕业我院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我院的工作。
一、优秀毕业我院评选范围和比例
凡具有金沙集团1862cc成色我院学籍的应届毕业我院均有资格参加评选。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我院人数的8%。
二、优秀毕业我院评选条件
(一)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道德品质优良。
(二)学习勤奋、刻苦,学习成绩优良。
(三)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,取得较突出的研究成果;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。
(四)积极参加学院、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和“三助”(助教、助研、助管)工作;积极参加社会工作,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。
(五)积极参加体育活动,身体健康。
在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可优先评为优秀毕业我院:
(一)获得“三好我院”、“优秀我院干部” 、“学术之星”、“优秀青年志愿者”等称号;
(二)根据认定标准确定的金沙集团1862cc成色有关专业的国内一级刊物上发表文章,被《SCI》《EI》《ISTP》《SSCI》《AHCI》《ISSHP》及《CSSCI》收录的学术论文;在各种报刊杂志上发表的,并被《人大复印资料》《社会科学文摘》全文转摘的或被《新华文摘》摘录的专业学术论文;或在工程项目中取得重大社会和经济效益;
(三)在省、部级以上(含省、部级)各类比赛或竞赛(包括集体项目)中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或第一、二、三名;
(四)在社会活动中,有突出的先进事迹,受到过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表彰或其他奖励。
三、优秀毕业我院评选及奖励办法
优秀毕业我院评选工作在每年5月进行。评选工作由我院学院统一布置,以各学院(部)为单位进行。经个人申报,各学院(部)评选出初选名单,并经过公示后,报我院学院,由我院学院报学校审定批准。
优秀毕业我院由学校授予“优秀毕业我院”的荣誉称号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四、评选时间
优秀毕业我院的评选每年一次,各学院(部)评选工作于每年5月30日前结束。
五、其他
本评选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,由我院学院负责解释。